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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破冰:走上多元利益的平衡木
作者:Jaso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9-28
上世纪80年代经济全球化进程开始以后,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使得一部分人的就业岗位受到冲击,企业社会责任(CSR)这个问题首先在工业化国家凸显出来。而资本的扩张带来全球范围对于劳动的压制和剥夺,一方面是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获取了惊人的超额利润,一方面却是世界各国工人在“工资和劳动条件向下竞争”的驱使下,生活趋于贫困。

在这一背景下,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从80年代开始,重又在各国被提起并逐步形成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

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处于全球价值链底端的“中国制造”企业被迫加入CSR阵营,珠三角的出口型企业首当其冲。

发端于“反血汗工厂运动”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常凯说:“1993年11月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事故发生后,海外的劳工组织和NGO对于外资企业在中国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进行了强烈的批评,并成立了‘玩具安全生产联络会’,以促进劳工标准在这些企业的实施。”

此后,一些劳工组织和跨国公司还针对中国的劳工问题,制定了专门的“工厂守则”,要求中国的出口加工企业遵守。如美国国际劳工权利基金(ILRF)、全球交流组织(G l o b a l E x c h a n g e)等2 1 个劳工组织组织、消费者组织、人权组织联合起草,并有多家跨国公司签署了“中国商业原则”。

该原则宣称:“我们要确保我们在中国的商业活动尊重国际劳工组织(ILO)制定的基本劳工标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公约》规定的基本人权标准、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以及中国法律。”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麦当劳、锐步、耐克、迪斯尼、沃尔玛等公司在内,相继开始旨在对于公司的中国供应商和分包商实施以劳工标准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责任运动,而从事企业社会责任认证的国际组织,也都相继在中国登陆。中国沿海地区的数千家作为跨国公司供货商的企业,接受了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检查。

超越中国现实?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副主任蔡曙涛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社会责任超越了中国企业的发展阶段。

蔡曙涛表示:“从上市公司的素质就可以看出,中国一些企业家为股东负责的概念还没有有效的建立起来,更何提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由于作为采购方的跨国公司在市场上占据主导优势地位,这从外在推动了CSR在中国的发展,使得处于产业链下端的“中国制造”企业被拉进CSR阵营,CSR所包含的内容也因此与欧美有很大差异。

劳动保障部国际劳工与信息研究所副所长张峻峰介绍,欧盟企业社会责任局的局长去年的一次会议上曾表示,即使在欧盟国家也只有10%的企业承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NG0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对本报记者表示,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

第一个层面,企业应当遵守基本的法律,包括应该按章纳税,生产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产品,应该善待员工,为员工提供体面工作的条件;

第二个层面,企业应当对他所在的社区承担的责任,包括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保护所在社区的环境,为所在社区环境的改善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同时也支持所在社区的发展。

第三个层面,企业在这两个层次的基础上,应当做一些我们现在政府希望做的慈善贡献,捐助一些钱物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这三个层面可以概括为“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

张峻峰认为,在欧美国家,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讲,第一层次也应算企业社会责任,但因为它们国家的法律执行和工人谈判的力量都比较强,第一层面的问题已经成为极少数。欧美等国所指的企业责任是高于法律的,并行于法律之外的企业行为规范。

“在中国,主要还是停留在第一个层面,即遵守法律的底线。跨国公司的工厂守则也并没有超出劳动法规的条文。”刘开明说。

扭曲的怪状

在中国还存在另一种怪现象是,一些并不履行第一层次社会责任的企业却热衷做第三层次的工作,比如捐赠或是慈善事业。

刘开明认为,这种并不能算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他表示,对于中国目前劳工条件和环境保护的现实,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必须限定在生产链的环节中。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副院长卢代富则认为,目前国内外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基本上只停留在股东利益和非股东利益的区别上,并没有规定企业满足非股东利益的顺序。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不像破产那样会有一个清偿顺序,但从利益相关者远近的角度来分,员工的利益肯定要比做慈善更相关,前者应该是后者的基础。”卢代富说,理想的情况是,如果劳工的力量足够强大,一旦发生上面的情况,他们可以通过法律来起诉企业保护自己权利,当然,从目前的环境来看,这一点很难做到。

谁为CSR埋单

中国的企业责任是由作为采购方的跨国公司推动,工厂为了拿到订单,这些中国企业不得不进行各种社会责任的认证。但是,对这种由买方驱动的社会责任,一些专家认为这不足以从根本上推动工厂劳动条件的改善和生产绩效的提高。

由于“中国制造”处于价值链的底端,中国企业根本无力同采购商进行价格谈判,这使他们所分得的利润份额少得可怜。张峻峰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虽然跨国公司推进了中国企业履行CSR的进程,但这些公司所发挥的负面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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